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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章 我有一碗酒,可以慰风尘(3) (第3/3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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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没通读过《史记》,这句话是从朱光潜先生的文章中读到的。

朱光潜先生认为,崇拜英雄的情操是道德的,同时也是超道德的,所谓的超道德,是具有美感的。故而,崇拜英雄是一种好善,也是一种审美。

另外,他在著述中言及英雄这一话题时说:

敬贤向上是人类心灵中最可宝贵的一点光焰,个人能上进,社会能改良,文化能进展,都全靠有它在烛照。英雄常在我们心中煽燃这一点光焰,常提醒我们人性尊严的意识,将我们提升到高贵境界。

崇拜英雄就是崇拜他所特有的道德价值。

一个人能崇拜英雄,他多少还有上进的希望,因为他还有道德方面的价值意识。

朱先生是主张维持英雄崇拜的,他认为人在青年时代,意象的力量大于概念,与其向他们说仁义道德,不如指出几个有血有肉的人给他们看。

一个具体的人才具有真正的人格感化力。

…………

我该怎么和那些懵懂的孩子介绍老兵?

挑明了说“你看你看,你面前的这个老兵是个活生生的英雄”吗?

指缝黢黑的老兵,酒气醺醺的老兵,衣服上油渍斑斑的老兵……

我不确定他们会有怎样的反应。

我也不确定我是否有资格来做这个介绍人。

相交多年,我并不知晓老兵的真实姓名,只知他籍贯浙江诸暨,1981年入伍,二等甲级伤残,耳背、好酒、抠门儿,打架时爱用灭火器,建了一支牛B的消防队,开着一家叫老兵火塘的“黑店”。

(六)

从二十出头到三十四五,我兜兜转转驿马四方,但很多个8月1日,不论身在何方,都会赶回丽江。

也没什么重要的事,不过是陪一个老兵过节。

这一天,老兵一定会失态,一定会喝醉,一定会嘶吼着高歌,涕泪横流的。

照片墙前供台已摆好,供香青烟直插云天,他立正着,大声唱歌,从《血染的风采》唱到《望星空》,咬牙切齿,荒腔走板,唱得人心里发抖。

“如果我告别,将不再回来,你是否理解,你是否明白……”

他一手端着满杯的白酒,一手攥着拳,在每首歌的间隙高喊一声:敬……礼!

啪的一个军礼,半杯酒泼进地里,半杯酒大口地吞咽,一杯接一杯,一杯接一杯。

每年的8月1日,我负责站到一旁给他倒酒,这一天不论他喝多少、醉成什么样子都不能去劝,他一年只疯这一次。

老兵已经醉了,上半身找不到重心地摇晃着,腿却一动不动地站着军姿在地面上扎根,他把杯子塞进我手中,说:来,和我的兄弟们喝杯酒。

半身的汗毛竖了起来,不知为什么,真好似一群血衣斑斑的人如山如岳地矗立在我面前一般,血哗哗地涌上了脑子,一口酒下肚,热辣辣地烧痛了眼。

我说:我×,我他妈算个什么东西……怎么配给你们敬酒……

老兵在一旁青筋怒张地朝我大喝一声:干了!

声音的后坐力太强,他摇晃两下,咕咚一声仰天倒下,砸得墙板乱颤。

挟着三十年的是非对错,砸得墙板乱颤。

我盘腿坐下,把老兵的脑袋放在我大腿上。

他摊开手脚,躺成一个“大”字,仿佛中弹一样大声呻吟着,声音越来越轻、越来越轻,然后沉沉睡去,在这个风花雪月的和平年代。

门外日光正好,路人悠闲地路过,偶尔有人好奇地往屋里看看。

我扶着老兵的头颅,滚烫的,沉甸甸的。

酒打翻了一地,浸湿了裤脚,漫延而过。

如同坐在血泊里。

游牧民谣·王继阳《缺氧的海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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