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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行人来到酒楼后方的一条街道,在这里,一字排开足足八匹骏马,每一匹的个头都不下于两米高,乌黑如墨,四蹄的位置却是雪白。
“此乃墨梅踏雪马,每一匹都价值万金,日行五千里不再话下,穿山过水如履平地,有了它们,尽管此去剑南道不下十万里,除却途中休息时间,我们也能在一个月之内赶到,怎么样各位,对我的安排还算满意吧?”罗宾站在一匹骏马面前开口道。
“罗公子有心了”冷清琳笑道。
林豪杰抚摸着其中一匹马感慨道:“不愧是罗兄,价值万金的墨梅踏雪一出手就是八匹,我早就向往已久了,没想到有机会亲自骑乘”
“哈哈哈,这算不了什么,此去山高路远,大家相互照顾而已”罗兵明显有些得意道。
然而此时刘秀考虑的是,这马虽然好,可问题是途中吃什么?总不可能吃石头就能日行五千里吧?越是这种名贵的宝马越是需要良好的草料喂养的,在座的各位你们懂如何照料这种马匹吗?
这个问题刘秀没说,免得得罪人,到时候看他们怎么办。
“额,忘了问,刘兄弟你不是练武之人,会骑马吗?”见刘秀沉吟,罗兵想到这茬纠结问。
若刘秀不会骑马就恼火了,不但会拖累他们行程,哪怕勉强骑乘,那也得糟老罪了,蛋都都得磨碎……
对于这个问题,其他人也一同看了过来,哪怕暗骂罗兵败家子的林诺诺也是如此。
“大家不用担心,我会骑马,而且骑术还不错,嗯,这些马也很温顺,我没问题”刘秀拍了拍身边的一匹马笑道。
在他说话的时候,那匹马居然还主动蹭了蹭他以似友好,甚至还有点讨好的味道。
很多时候,动物的直觉比人要来得敏锐多了。
罗兵他们看到这一幕惊奇不以,要知道这墨梅踏雪虽好,但性格高傲,寻常人别说骑乘了,哪怕靠近都能一蹄子给你踢飞,虽然是马,但等闲练体武者都不是对手,唯有修为高深的人才能降服,可是此时刘秀边上的那匹马偏偏温顺得不行,着实让人费解。
见他们都在看自己,刘秀耸耸肩说:“可能是这匹马本来就很温顺吧,然后,我们是不是该出发了?”
“对对对,出发了……”
他们对视一眼,也搞不懂原因,干脆不纠结这茬,一个个翻身上马,一副意气风发的姿态,似乎此去剑南道一定能闯出一番名堂似得。
“啊……”骑在马上,罗兵一手牵着缰绳目视前方突然开口来了一嗓子,他似乎想说点什么表达一下心情,然而却是卡壳了。
这是逗比吧?骑上马的刘秀心头无语道。
“出发”身背长弓的林豪杰策马前行打破尴尬道。
于是,一行人骑马招摇过市,在一片羡慕的目光中往剑南道方向而去。
他们花了半个小时离开金沙城,前方是一条宽阔的黄土路,估计是因为好不容易骑到这样的宝马,林英雄忍不住第一个策马奔腾起来,引得其他人追逐。
他们所过,黄土路上刘秀一道滚滚烟尘,一些躲避不及的行人暗中骂娘不以。
难得骑一次马,刘秀也觉得新奇,学着他们策马狂奔,感受一番其实也就那样,完全体会不到风驰电掣的感觉,见他们冲的兴起,刘秀也不好掉队,只得策马跟上,好在他坐下的马温顺,近乎知道刘秀在想什么一样,根本就不需要刘秀操控什么自己跟上,而且还很平稳感觉不到多少颠簸。
对此刘秀不得不感叹这不愧是宝马。
嗯,有机会把小黑牵出来溜溜,想来比骑这马要来的威风吧,这样的念头在刘秀脑海一闪即逝,也就想想而已,并没有付诸行动的打算。
话说出来这么久,也不知道小黑再次长没长个头……
时间来到了正午,刘秀等人策马狂奔早已离开了金沙城不知道几百里远,最初的兴致过去后,加之后面的路不怎么好走,他们的速度降了下来,尤其是火辣辣的太阳悬挂在天上,除却刘秀之外一个个都显得有些焉焉的。
“刘兄弟,你不但能跟上我们的步法,居然连汗都没有流?”罗兵抹了一把脑门的汗看着身边的刘秀惊讶道。
“可能是体质原因吧,我很少流汗的”刘秀随意敷衍道,管他信不信,反正自己是信了。
其他人稍微关注了一下刘秀,也没说什么,其中年纪最小的林诺诺明显有些不耐烦枯燥的路途了,嘟囔道:“我们找个地方休息一下吧,去剑南道还早着呢,不急这一时”
“也好,那就找个地方休息一下吧,顺便吃点东西”周飞云适时开口道,明显是在照顾林诺诺这个师妹。
尽管其他人有心反驳,但周飞云也说得在理,只能先找个地方休息一下吃点东西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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