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詹姆斯敦皇家港,练武场。
铛!
火花四溅,两柄各自从左右横扫的双手大剑狠狠撞击在一起。
狂暴的犀利剑风将脚下的硬泥地都切出无数道深深的沟壑,化作土龙一直冲出十几米。
如果有低序列超凡者胆敢闯进这里必定当场被切成一地碎肉。
烟尘四溅之间,本应沉重至极,即使精锐【都卜勒重剑士】也需要双手握持的大剑,在各自主人的手中却像两柄迅捷剑一样灵活。
弹剑反削,宽阔的剑刃在空中划出一道完美的雪亮圆弧,同时以【车轮斩】砍向对方的脖颈。
只是拜伦力量更强,手中推动剑锋的【暴风剑术】也明显速度更快。
头顶一道明亮的炽白光圈象征着“鸣神降圣”全开,绝不会出现任何一丝失误。
对面的【都卜勒重剑士】准剑圣赫尔曼,同时也是拜伦的【狂猎仆从】,此刻也终于摘掉了“准”字。
头上有一道金色的光环炸开,象征着神性面的自我之神“天神降圣”展开。
以绝对冷静的机械心智高速判断局势。
他本身只有三阶,力量、速度都不能与主君相提并论。
在重剑中打遍天下无敌手的【约翰尼斯剑术】,显然也追不上对面主君这种三条腿走路的完美者。
而使用圣遗物《约翰尼斯·列支敦纳瓦诗集原稿》的条件是裸奔让人看到身上的刺青,再念出相应的剑术诗句才能增幅威力百分之百。
原地爆衣实在不太礼貌。
经过“天神降圣”电光火石间对局势的精准判断,他十分果断地在律法网络中打出一个词:
“投降!”
主体意识刚刚才向本能的自我之神移交身体控制权,还没有反应过来,就被动结束了战斗。
嗡——!
赫尔曼手里的剑才砍到一半,拜伦手中的剑刃已经停在了他的脖颈前。
裹挟的狂风和叽叽喳喳的风暴精灵四散而去,将这位新晋剑圣的发型吹得一片凌乱。
由于圣遗物的关系,这位剑圣除了唱诗歌之外不能说人话。
幸亏提前约定了投降信号,不然恐怕还要狼狈。
拜伦收回【鸣潮】对自己的这位干将笑着点点头:
“不错,赫尔曼先生,你的【约翰尼斯剑术】已经登峰造极,追上了创立者的水平。
短板只在于还不是神话生物,跟我的身体素质差距太大
。
只要能补足力量是上的缺陷,你一定能成为旧大陆最凶残的都卜勒剑圣!
靠着‘天神降圣’问鼎传奇也并非没有希望。
这次我回黑廷斯王都,你就负责做我手中的剑吧。
等我晋升【伪神】后,你体内的嬗变之血自然可以获得提升。”
赫尔曼低头以拳锤胸,唱出了神圣白银帝国国歌中的一段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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