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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什么都是一学就会,她还懂得苦练。
从三岁到二十岁,除了有军事行动,不然风雨无阻,没一日懈怠过晨练。
不然也不会养成了难以丢弃的习惯。
致使她来到现代,成了心心念念想做的温柔女孩,也还是改不了每日晨练。
要不然,她超过两三天不练就浑身莫名不舒服。
而她的手其实在短短三个月的时间里,开始因为练枪长出了薄茧,这让她有些着急。
最近还在找法子,如何在练枪的同时,保住她如今的“纤纤玉手”。
是不是每天都改练基本功?不练枪了。
秦朔南开始犹豫要不要每天晨练只练拳之类白打,楚修凡却在她今日结束实习工作的时候,送了她一根长枪。
一根粉粉的长枪。
......................
“你还真的有粉色长枪!”
秦朔南看到楚修凡提着的粉色长枪,惊讶极了。
还以为他是早有“收藏”。
不知道这是楚修凡今日看完她打拳,特别喊长期定制武器的现代军工场,把他很早定制的一根长枪喷上了现在的粉色,然后送来给她。
“修哥,你这是什么可怕的审美?知不知道今天军工厂为了配粉色这么奇葩的色,配得都崩溃了。”
“修哥,你这把一比一还原自出土文物的长枪一直不提,还以为你要留着做什么大事,没想到你居然给他上成粉色,你这也太暴殄天物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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韩邵秦跟几个大院兄弟,在楚修凡把粉色长枪送给秦朔南前,都忍不住吐槽他这个行为。
其中看过粉嫩的透出可爱感的长枪,莫名觉得这是在暴殄天物。
但楚修凡却说,“交给最能驾驭这把宝枪的人,才不会埋没了这把宝枪!”
楚修凡把他还原出土文物制作的长枪称做宝枪。
那也的确是柄宝枪。
它由现代比古代更优良一些的钢材打造,枪长一丈二尺三寸,重八十斤,枪峰极锋锐无比。
宝枪没有被精绘上粉色,只从外形就能感受到这支枪的霸气锋锐,实战中交给秦朔南这样的战神级别的英雄,那么几乎是点到人,那人必死,沉重的枪身在战场上骑马扫到敌军,那也是敌军必死。
可以说非常适合武力超群的秦朔南。
秦朔南看到的时候也知道这这柄枪很适合她。
但却没有在第一时间接受这种宝贵收藏的赠送。
还是楚修凡说出这把长枪是特别为了送给她涂粉的,秦朔南才道了谢,“勉强”接过来。
然后找借口说她还有事要忙,骑着粉色小摩托,带着粉色长枪离开影视城。
出了人来人往的影视城,到了一个没人的地方,秦朔南急急停下摩托车,把那把非常趁她手的粉色长枪拿起来,爱不释手的摸了个遍。
“没想到现代还有这种规格设计的长枪,手感比我找的钢管好太多了。”秦朔南骑在小摩托上试着挥了几下长枪,然后爱惨了这把枪的重度和设计,也喜欢极了那粉粉的颜色。
“这么贵重的礼物,头疼回什么礼。”
听到附近有车辆过来的声音,秦朔南把粉色长枪放了回去,又骑着摩托往家的方向赶。
赶的同时,秦朔南有些不知道该回楚修凡一份怎么样的礼物,才匹配得上他送的这把宝枪。
“送礼物什么,最难想了。”
秦朔南带着这样的头疼回到家,并趁着保姆曹姨不注意,把粉色的长枪偷偷带回她的卧室藏好。
然后才出屋问小霍存煜今天做了些什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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