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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着周围人都往那边聚集,我本着好奇的心,也想过去一探究竟。
走近去看,仗着身高优势,我看到里面是一群杂技表演,喝汽油,喷火,将沾满火焰的木棍,塞入嘴中。
表演被围得里三层,外三层,我只能透过人群,看到一部分。
“好!”
“厉害!”
每次表演一个绝活时,周围人都会鼓掌叫好,啧啧称奇。
每一个行业,都是勤学苦练而来,他们的表演,与我的千术一样。
只不过,隔行如隔山,尽管知道这种表演暗藏玄机,或者是运用了一些物理原理,也是我这个外行汉学不来的东西。
因为看不到全景,很快,我便失去了兴趣。
正准备离开时,我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,在人群边缘鬼鬼祟祟。
对着一位正在认真观看杂技表演,脖子上还骑着一个三四岁小女孩的宝爸,进行盗窃。
皮肤黝黑,个头小巧,像土豆子成精,正是那天在百货大楼偷我手机的朴国昌。
他的动作很快,一两秒的功夫就已得手。
这种人群密集,尤其是所有人还在专心做其他事情的地方,最适合小偷下手。
他偷完宝爸的钱包,没有选择离去,而是将目标盯准了另外一位专心看表演的大妈。
“喂,干什么呢?”
熟人见面,当然要打声招呼,我走到朴国昌的背后,拍了一下他的肩膀。
或许是做贼心虚的本能反应,他撒腿就要跑,被我一把抓住肩膀的地方,制止住他逃跑的步伐。
他猛地回头瞪向我,反手的功夫,将他那把小刀变了出来。
“东哥!”
当他看到我的脸孔时,紧张的表情僵住,随即整个人放松下来。
收起了刀,脸上浮出一抹谄媚的笑容:“原来是我东哥在,险些把你当捕快。”
他的说话方式,还是那种独特的押韵。
听得我是浑身不自在。
“咱俩这算不算冤家路窄呀,每次一个人逛街都能碰见你。”
我用‘冤家’来形容,并不过分,因为我和他初识,是因为他偷盗我的钱财,算是不打不相识。
是‘冤家’也是朋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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