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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哎呀,是大哥的气味吗,那真是太好了!”赵金喜飞快的把手链戴到自己的左手腕上,翻来覆去比划了好半天。“果然是女士手链,你带着真好看!”杨鹏当然知道,在眼前这个时代,就这块一对手链,那就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。天底下的少女,就没有不喜欢的!不过,赵金喜本来就人长得漂亮,再加上特有的书卷气,给人的感觉那就非同一般!
“是你说的哦,这些东西都是我的啦?”赵金喜有些不敢相信:“你不会反悔吧?”看到赵金喜露出天真乖巧的一面,杨鹏也笑着说道:“只要你高兴就好,我像反悔的人吗?不过,你现在的身份不同,袖珍手弩最好贴身藏好,这可是你最后保命的底牌!”
“有个大哥就是好,我终于知道被人疼是个什么滋味儿了,嘻嘻嘻!”赵金喜把箱子关好,这才拿起消炎药说道:“这是粉末状的药啊,还得麻烦大哥帮我一把。因为后背上我擦不到!”也不管杨鹏什么脸色,赵金喜把上衣一脱,就趴在自己的床上。昨天晚上杨鹏没有仔细看,今天环境变了,心态自然放松许多。
借着洞口传来的光线一看,赵金喜后背的伤势已经非常严重。旧的鞭痕还没有全好,新的鞭痕又叠加上去,裂开的口子都有指头粗细!整个后背,可以说是皮开肉绽,体无完肤!这种新旧重叠的伤痕,一般的大老爷们儿都受不了,但眼前这么一个弱女子竟然承受下来,而且一声不吭。这种视觉冲击力,对于杨鹏内心的震撼是非常强烈的。杨鹏强忍着眼泪,尽可能轻的撒上药粉、压结实。
在杨鹏上药的过程中,赵金喜后背的肌肉疼得直抽搐,但她自始至终没有吱一声,除了鼻息变得有些粗重,甚至连轻微的哼声都没有传出来。赵进喜的坚韧与刚烈,由此可见一斑!“大哥肯定在心里问,我为什么没有寻死吧?”赵金喜慢慢穿衣服,一边说道:“如果我真想死,谁也拦不住。但我一定要活着看看妈妈,然后要找那些王八犊子报仇!他们强加给我的各种痛苦,我要加倍还给他们!”
至此,给赵金喜换药,就成了杨鹏的一项专职工作,其中有苦有乐,这且不提。第二天,杨鹏正式宣布赵金喜加入队伍。当赵金喜换上了队伍统一样式的藏青色学生装,腰扎武装带,斜挎双手弩出现在众人面前的时候,操场上顿时多了四十多个猪哥!
“从今天开始,赵金喜就是我们队伍的书记官!”杨鹏微笑着说道:“今后的文化教员,就由赵金喜担任。这可是我给你们请来的大秀才,大家欢迎!”从此以后,士兵们的学习热情那叫一个高涨!
杨鹏在一旁不由得暗暗纳闷:难道俗话所说的“一个美女老师,必然带出一帮猪哥!”这句话,难道是真的不成?有了美女陪伴的日子,大伙儿都觉着时间过得太快,转眼就是至道元年夏天!
在过去小半年的时间里,文化学习成绩突飞猛进的同时,杨鹏对于轮流外出侦查的任务也抓得更紧。段志贤的三班,这一天终于带回来一个关于普金义行踪的消息,最近有人总看见牟金义出入幽州城。有大姑娘小伙子的家里,最近都是紧守门户,担心自己的孩子被抓走。
杨鹏得到这个消息,立即联想到张翔他们当初所说的十二姨太,还有什么金义当。搞不得好的话,普金义可能觉着千金寨已经不安全,干脆躲到幽州城里了。虎口夺食,搞他一家伙!决心好下,行动计划却不好做。
因为杨鹏对于如今的幽州城,可以说是两眼一抹黑。赵金喜虽然在幽州生活将近三年,但对于街道名称仍然没有丝毫印象,因为她给普文孝关着,手里没钱,所以很少出来逛街。按照杨鹏的意思,赵金喜的身体刚刚恢复,就留在密营看家才比较合适。没想到赵金喜情绪顿时暴烈起来:“你说什么男女平等,原来都是假话!瞧不起我是个小娘儿们是不是,我们出去比划比划!”
“你小声点行不行啊,大声嚷嚷干啥的嘛!”杨鹏在赵金喜面前是一点脾气都没有:“你的身子骨刚好,还需要调养一段时间啊。”“我就嚷了,你怎么着吧!”赵金喜的嗓门比先前更大:“都是皮肉伤,早就好了。我又不是什么千金大小姐,养什么?”回娘家!新媳妇回娘家!
这就是老大哥张翔出的主意,反正有一匹马是现成的,再套上一挂大车。新郎官骑马,新娘子坐车,挺般配的。反正大家伙儿都这么说,也由不得杨鹏反对。少数服从多数,这是他的命令。劲头最大的就数赵金喜,一听说扮新媳妇回娘家,她立马返回自己的独立住处。一个小时之后出现在大家面前,四十多条光棍差点儿一起流鼻血!
段志贤从普金义三姨太那里弄回来的一双绣花小皮鞋,穿在赵金喜脚上,那才叫一个绝配!一身猩红色袍子穿上身,再加上一条水红色披肩,前凸则波涛汹涌,后翘则浑圆勾魂。赵金喜一下子就从天仙,降格成为迷死人不要命的妖精!
吞口水的声音此起彼伏,杨鹏还不能批评别人。因为他已经暗暗吞下了三次口水,只不过响声没有那么大就是了!按照杨鹏的吩咐,赵金喜已经换成了三姨太的大宋版小坤包。里面啥都没有,只有一支袖珍手弩和一支口红、一面小圆铜镜子!这不是回娘家的新娘子,完全是准备随时杀人的美女杀手!
大车底下已经经过程世杰等人的改造,所有的长箭都在里面。各班的机弩都没带,但机弩的一挺在里面。配发过手弩的人,都别在衣服里面。杨鹏一个人就带了四支,当然,其中有两支就是新娘子赵金喜的配手弩!
太阳偏西的时候,一片巍峨的城垣已经出现在众人眼中。又过了十来分钟,众人来到了大城附近。这是杨鹏第一次亲眼看见中国的古城,等到真实的场景印入眼帘,原本激动的心情一下子就烟消云散了。
马路上都是来来往往的行人和马车,衣着服饰就不用说了,宋朝也就那样。关键是人们的脸上也看不出什么喜怒哀乐,给人一种说不出来的极其难受的感觉。木然!所有人的脸上都是一种木然,看不出什么生气。看着眼前的情形,杨鹏心中猛然一动,一下子想起了很多事情:
前年,也就是宋朝之道元年年11月底,开宝九年(976年)八月,太祖再次进行北伐。但十月十九日太祖忽然去世,留下\"烛影斧声\"的历史疑案,其弟赵光义即位。民间也有传说称赵匡胤是被赵光义害死的。为确保政权的合法性,赵光义抛出其母杜太后遗命之说,即\"金匮之盟\"。即位之初,赵光义忙于整顿朝政,统一事业暂告停止。
赵光义稳固统治皇位后,继续国家统一事业,先是割据福建漳、泉两府的陈洪进及吴越的钱俶献土,其后再灭亡北汉。太平兴国四年(979年)五月,赵光义不顾大臣反对,趁灭亡北汉的余威,从太原出发进行北伐辽国,起初一度收复易州和涿州。后被辽军击败,北伐失败。
毕竟后事如何,且看下回分解。
“其实你还比我小一岁半岁的,我叫你一声妹子吧。”杨鹏望着赵金喜真诚的说道:“只要你能够吃苦,这里今后就是你的家!这里的兄弟都是你的亲人,你慢慢就会知道的,他们比亲人还亲。”杨鹏听完了赵金喜讲述的事情经过,除了生气还是生气。然后拿出两盒药交给赵金喜,又把自己的武器全部让她看一遍,自己选择武器。
赵金喜二话不说,伸手抓起两支十发活动箭夹的手弩,又拿了六个空箭夹和两百发手弩箭,擦机油、擦机布也同时领走。“就是它们了!”赵金喜点头笑道:“不怕告诉你,我已经打过近千发箭,只不过从来没有自己的手弩而已。”
“只要你喜欢就行,还有这个箱子,都是你的了!”杨鹏把赵金喜带到另外一个独立的木箱面前说道:“这算是我送给你的礼物,打开看看喜欢不喜欢?”什么东西啊?段世杰从普金义三姨太那里弄回来的金银细软,四季衣服都是绫罗绸缎!里面还有一支秀珍女士手弩,一百发箭;一块大宋女士手练,这是昨晚杨鹏换下来的,放在最上面。另外就是赵金喜自己带出来的两千四百倆银子,外加杨鹏昨晚放进去的两千倆黄金。
“哎呀,皇家手链!”赵金喜惊叫一声,立即抓了起来!不过很快就阴沉下来:“不对,这上面有男人味儿!”“不好意思啊,我昨天到你那里的时候,这块手链还在我的手腕上。”杨鹏不好意思的挠挠后脑勺:“是我大意了,应该擦干净的!”
“哎呀,是大哥的气味吗,那真是太好了!”赵金喜飞快的把手链戴到自己的左手腕上,翻来覆去比划了好半天。“果然是女士手链,你带着真好看!”杨鹏当然知道,在眼前这个时代,就这块一对手链,那就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。天底下的少女,就没有不喜欢的!不过,赵金喜本来就人长得漂亮,再加上特有的书卷气,给人的感觉那就非同一般!
“是你说的哦,这些东西都是我的啦?”赵金喜有些不敢相信:“你不会反悔吧?”看到赵金喜露出天真乖巧的一面,杨鹏也笑着说道:“只要你高兴就好,我像反悔的人吗?不过,你现在的身份不同,袖珍手弩最好贴身藏好,这可是你最后保命的底牌!”
“有个大哥就是好,我终于知道被人疼是个什么滋味儿了,嘻嘻嘻!”赵金喜把箱子关好,这才拿起消炎药说道:“这是粉末状的药啊,还得麻烦大哥帮我一把。因为后背上我擦不到!”也不管杨鹏什么脸色,赵金喜把上衣一脱,就趴在自己的床上。昨天晚上杨鹏没有仔细看,今天环境变了,心态自然放松许多。
借着洞口传来的光线一看,赵金喜后背的伤势已经非常严重。旧的鞭痕还没有全好,新的鞭痕又叠加上去,裂开的口子都有指头粗细!整个后背,可以说是皮开肉绽,体无完肤!这种新旧重叠的伤痕,一般的大老爷们儿都受不了,但眼前这么一个弱女子竟然承受下来,而且一声不吭。这种视觉冲击力,对于杨鹏内心的震撼是非常强烈的。杨鹏强忍着眼泪,尽可能轻的撒上药粉、压结实。
在杨鹏上药的过程中,赵金喜后背的肌肉疼得直抽搐,但她自始至终没有吱一声,除了鼻息变得有些粗重,甚至连轻微的哼声都没有传出来。赵进喜的坚韧与刚烈,由此可见一斑!“大哥肯定在心里问,我为什么没有寻死吧?”赵金喜慢慢穿衣服,一边说道:“如果我真想死,谁也拦不住。但我一定要活着看看妈妈,然后要找那些王八犊子报仇!他们强加给我的各种痛苦,我要加倍还给他们!”
至此,给赵金喜换药,就成了杨鹏的一项专职工作,其中有苦有乐,这且不提。第二天,杨鹏正式宣布赵金喜加入队伍。当赵金喜换上了队伍统一样式的藏青色学生装,腰扎武装带,斜挎双手弩出现在众人面前的时候,操场上顿时多了四十多个猪哥!
“从今天开始,赵金喜就是我们队伍的书记官!”杨鹏微笑着说道:“今后的文化教员,就由赵金喜担任。这可是我给你们请来的大秀才,大家欢迎!”从此以后,士兵们的学习热情那叫一个高涨!
杨鹏在一旁不由得暗暗纳闷:难道俗话所说的“一个美女老师,必然带出一帮猪哥!”这句话,难道是真的不成?有了美女陪伴的日子,大伙儿都觉着时间过得太快,转眼就是至道元年夏天!
在过去小半年的时间里,文化学习成绩突飞猛进的同时,杨鹏对于轮流外出侦查的任务也抓得更紧。段志贤的三班,这一天终于带回来一个关于普金义行踪的消息,最近有人总看见牟金义出入幽州城。有大姑娘小伙子的家里,最近都是紧守门户,担心自己的孩子被抓走。
杨鹏得到这个消息,立即联想到张翔他们当初所说的十二姨太,还有什么金义当。搞不得好的话,普金义可能觉着千金寨已经不安全,干脆躲到幽州城里了。虎口夺食,搞他一家伙!决心好下,行动计划却不好做。
因为杨鹏对于如今的幽州城,可以说是两眼一抹黑。赵金喜虽然在幽州生活将近三年,但对于街道名称仍然没有丝毫印象,因为她给普文孝关着,手里没钱,所以很少出来逛街。按照杨鹏的意思,赵金喜的身体刚刚恢复,就留在密营看家才比较合适。没想到赵金喜情绪顿时暴烈起来:“你说什么男女平等,原来都是假话!瞧不起我是个小娘儿们是不是,我们出去比划比划!”
“你小声点行不行啊,大声嚷嚷干啥的嘛!”杨鹏在赵金喜面前是一点脾气都没有:“你的身子骨刚好,还需要调养一段时间啊。”“我就嚷了,你怎么着吧!”赵金喜的嗓门比先前更大:“都是皮肉伤,早就好了。我又不是什么千金大小姐,养什么?”回娘家!新媳妇回娘家!
这就是老大哥张翔出的主意,反正有一匹马是现成的,再套上一挂大车。新郎官骑马,新娘子坐车,挺般配的。反正大家伙儿都这么说,也由不得杨鹏反对。少数服从多数,这是他的命令。劲头最大的就数赵金喜,一听说扮新媳妇回娘家,她立马返回自己的独立住处。一个小时之后出现在大家面前,四十多条光棍差点儿一起流鼻血!
段志贤从普金义三姨太那里弄回来的一双绣花小皮鞋,穿在赵金喜脚上,那才叫一个绝配!一身猩红色袍子穿上身,再加上一条水红色披肩,前凸则波涛汹涌,后翘则浑圆勾魂。赵金喜一下子就从天仙,降格成为迷死人不要命的妖精!
吞口水的声音此起彼伏,杨鹏还不能批评别人。因为他已经暗暗吞下了三次口水,只不过响声没有那么大就是了!按照杨鹏的吩咐,赵金喜已经换成了三姨太的大宋版小坤包。里面啥都没有,只有一支袖珍手弩和一支口红、一面小圆铜镜子!这不是回娘家的新娘子,完全是准备随时杀人的美女杀手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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