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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七章 平原搬兵 (第1/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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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史慈、是勋、翟煜,三人顺利冲出重围,一口气疾奔出十多里地去。太史慈胯下良驹还能坚持,那两人的坐骑速度却不自觉地逐渐放缓了下来,于是太史慈干脆略略勒马,说:“且缓行罢,暂歇一阵。”

然后他突然转头,瞪着是勋:“适才那贼将,宏辅莫非识得的么?为何阻我杀他?”

那会儿管巳突然出现,箭射太史慈不中,太史慈转身射回,以他的膂力和箭术,是勋估计就算管亥亲临也未必躲得过去,更别说小罗莉管巳了,于是本能地给太史慈的坐骑屁股上来了一鞭。就这么一鞭,太史慈出箭就失了准头,正中管巳胯下战马的脖颈,那马长嘶一声侧翻倒地,管巳一个飞跃跳下地来,堪堪避过死劫。

是勋本以为自己在后面这一鞭子,太史慈正在奔跑和酣战当中,未必就能够察觉呢,没料到身为大将之人,果然是眼观六路,耳听八方……这时候太史慈问起来,他只好撒谎敷衍:“这个,恐是一时惊慌,鞭错了马……”

太史慈心说你坐骑的屁股在背后,我坐骑在屁股在你面前,这前后还能搞错吗?拜托扯谎也扯得有点儿技术含量好不好?当下仍然紧紧地盯着是勋的眼睛,低声喝道:“休要戏言,且如实说。”

是勋没有办法,只好半真半假地老实回答:“那是个女人,大丈夫战阵上杀个女人,也不见得如何光彩。”太史慈闻言倒是一愣:“是个女人么?身量如此之小,我还当是个孩童,故此宏辅不想我杀他……”

“是女人,也是孩子,唉~~”是勋不禁长叹一声,只好把当日出游踏青遭遇管氏父女之事,前因后果都简略叙述一番,完了说:“管亥昔日放我一命,故不忍害其女也。况且此女又在冲龄,实不忍见其横死……”

太史慈微微点头:“原来如此,那也罢了。只是此女既然跟随乃父谋反,又亲执弓矢,即便此番我不杀她,料她终究不得好死。”

虽然这话确实有理,是勋听了却不禁心里一抽……

一路无话,三人昼夜兼程,一直跑得战马浑身是汗,人也两腿哆嗦,大腿内侧的裤子都快磨烂了的程度,才终于在两天两夜以后,来到了平原国的国都平原县,见到了新任国相刘备刘玄德。

是勋自从来到这个时代,前几年想的都是怎么才能活下去,不至于跟这一世的爹妈那样忍饥挨饿一辈子,最终还餐了外族(其实说不定倒是本族)的屠刀。等他终于顺利地混进了乐浪氏府,生活环境改变了,生活质量有所提升,那么对人生的期望自然也就水涨船高,琢磨着要怎样才能活得更好,活得更有尊严——要是当时还整天只想着苟活是福,估计他不会奋起冒名顶替、李代桃僵的邪心。

尤其是,对于历史的下一步走向,他比这时代任何一个人,哪怕是当世雄杰都要更清楚。天下行将大乱,乱世的百姓不如鸡犬,自己要想提高生存几率,也得尽量从底层朝上层挣,只有爬得高了,性命和命运才能一定程度上掌握在自己手中。

所以从乐浪跑来北海,继成功地混进氏家为奴之后又成功地混进是家为主,他开始琢磨着要找个靠山了。终究以自己目前的身份地位,还有才能秉性,都不可能扯旗造反,然后王八之气一放,金手指一开,立刻豪杰景从,打下片大大的江山出来。话说全靠着个人的努力就能雄霸一方的家伙,即便在这个乱世当中也几乎没有。袁绍要是没有四世三公的血统,没有家里几个长辈在雒阳当高官,你看董卓会不会鸟他,会不会还给个勃海太守来安抚他?刚逃出雒阳那会儿,要是董卓以朝廷的名义发布文告通缉,你琢磨着袁本初还能蹦?几天?还可能召集关东州郡讨伐董卓吗?

再说曹操,他刚起家的时候也得拿袁绍当靠山,刘备则是以公孙瓒为靠山。只有孙坚勉强可以说是自己杀出来的江山,然而他发家的时候天下还没有大乱,顶多就砍几个水匪、山贼而已,等到满地都是黄巾的时候,你孤家寡人的得砍到哪辈子去才能出头啊?!再说了,孙坚最终不也可耻地挂掉了么?

所以要想继续往上爬,非得找靠山不可。目前是勋的经历已经证明了,无论是仪还是孔融,在乱世之中连自己的性命都未必能够保全,更别说当别人靠山了。是勋的目标还是锁定在曹、刘两人头上,至于孙家嘛,他基本上就不考虑。虽说是仪最后是投了东吴了,但就孙权在历史上的那副小人嘴脸,尤其是老年后大搞特务政治,跟这种老板手底下干活实在太危险啦,也太憋屈啦,若非走投无路,还是别往枪口上乱撞的为好。

那么,跟曹还是跟刘呢?跟曹操有好处,一是发家快,二是曹操的基本统治区域是在黄河以北,无论上一世还是这一世,是勋的老家也都在北方,跟着曹操,就不必要背井离乡跑西南边儿或者东南边儿呆着去。但是曹操最看重部下的能力,能力要是不够,就连名满天下的孔融也只好被闲挂着,并且最终还掉了脑袋,是勋实在不能对自己现有的能力做任何过高的评价……

跟刘备也有好处,一是刘备这家伙仁义啊,虽说年老了以后有点儿倒行逆施,可他对打徐州时代就跟着自己的老伙计一直都挺照顾。孙乾在历史上就基本上没干过啥正事儿,照样被养得白白胖胖,麋竺更是除了忠厚外别无长处,并且兄弟还叛变降了吴了,刘备也不忍心处罚他。二是刘备得到过唯一能够统一天下的机会——曹操都不行,赤壁战败虽然半出偶然,但北方初定,妄伐江南本来就没啥胜算——刘备讨伐东吴那阵子,要是见好就收,准了孙权的请降,然后扯着吴兵一起北伐,正因为曹操过世而乱成一锅粥的北方就几乎无人能够阻挡他的兵锋。要是自己跟了刘备,辛辛苦苦咬住了不放,然后等那时候阻止刘备东征……

不过想想也难,连赵云、诸葛亮都没能拦住刘备,自己又算老几了?

当然不管怎么说,刘备也算是一支潜力股,可以先套套交情,是不是投在他的麾下,且等一段时间再说——终究这时候连孙乾、麋竺、简雍都还没参加革命队伍呢,着的什么急啊。

所以这回是勋一定要冒险跟着太史慈到平原来搬救兵,内中也有这一份考虑,想先见着刘备一面。他实在很好奇,一个家伙双手过膝,两耳垂肩,双目能自视其耳(关于刘备的相貌,他把演义和历史混一块儿了,史书上没有两耳垂肩一说),这长相究竟得奇葩成啥样啊?

结果见了面一瞧,耶,这就是刘备?刘备竟然长这样!简单来说,刘备就一革命样板戏里高大全的男主角的外形,就有三分象朱时茂。他中等偏高身材,宽肩膀、粗胳膊——是不是能双手过膝,却没能目测出来——长着一张方方正正的国字脸,浓眉大眼、鼻直口方,光下巴,光在唇上留了两道翘须,又仿佛四条眉毛的陆小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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