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章九十四 最是萝莉好忽悠 (第2/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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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南宋休憩一两日,回到智脑空间兑换技能之后,应该去鸿门宴了。

有英布这个穿越者在楚汉之争中,估计鸿门宴也变得面目全非,但不论怎么说,无论英布发展到了何种程度,刘邦不能死在鸿门宴上……

“回去后,我能读书么?”

正思忖间,却听得褒姒幽幽的声音,大眼眸很是期待的看着自己。

哟~小萝莉神游了这么久,感情是在想读书的事情,笑了笑,温柔的道:“当然可以,只要你想,任何事情我都可以为你去做。”

萝莉养成,需要的就是耐性和真心。

话说回来,这丫头若是识字读书后,若是看到关于西周的史书,她的记忆会不会苏醒,会不会想起她的身份?

那时候又是个麻烦事情。

但褒姒若是不读书,豢养在大院深闺,这样成长起来的女子便徒有一具漂亮的躯壳,没有内涵可言,便显得美中不足。

让她读书又何妨。

小萝莉眼睛一亮,“真的?”

李扶摇点点头,“真的,我会骗你吗?”

男人啊,总是擅长欺骗女人——当然,女人更善于欺骗男人,尤其是漂亮女人。

李扶摇说这话一点都不内疚,尽管自己从西周开始,到如今把她豢养在南宋,几乎都在欺骗她,但仔细一思索,似乎从始至终都没伤害过她。

都是善意的欺骗嘛。

褒姒看着李扶摇认真的眼眸,心里竟生出一丝愧疚,他对自己好像挺真的,可是自己还在怀疑他——然而确实值得怀疑啊。

自己怎么就莫名其妙失忆了?

失忆到连自己的名字都不记得,在那个清晨,大官人出现在自己面前将自己买回府上之前的所有记忆,都是一片空白。

自己怎么又会卖身葬双亲?

而且记忆里对于那尸骨已寒的双亲没有丝毫印象,怎么看都诡异的很,更让自己难以心安的是,总觉得自己是识字的,可是昨日在大官人的书房里,那些书上的字自己一个都不认识。

对周围人的穿着、作风、礼仪也感觉陌生的很。

这个世界的所有事物,在自己眼里都好像第一次看见,充满了新奇,却又让自己和这个世界格格不入,仿佛初生婴儿一般。

自己究竟是谁?

褒姒不知道,但心里却经常浮现起起一些碎片:山上有很多人,还有个长着尖刀眉斗鸡眼很丑很丑的男人在身旁,远处有一道一道的黄色烟柱滚滚而起,直冲天际……

不想这样无知的苟活……

也许他知道,但他为什么不告诉自己?

褒姒知道,自己需要读书识字,总有一天,会找回自己记忆……的吧?

歪头看着李扶摇,反问道:“你真的不会骗我?”

李扶摇心里咯噔一下,卧槽,难道褒姒的失忆好了……笑了笑,却不置可否。

斜乜了一眼跟在一侧的画舫,“我们先回去吧。”

褒姒才惊醒过来,那艘画舫竟然一直跟随在一侧,上面还有个年轻男子直盯盯的看着自己,顿时有些羞涩,脸色微红的低下头。

宛若晨曦里的睡莲,不胜凉风的娇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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