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还记得老一辈的精神,二万五千里长征,全靠一双草鞋走过来,一个个人面对雪山草地悬崖峭壁沼泽等多种环境因素的影响,牺牲无尽,流血无数,最终才有了大会师,大解放的今天。
不为了别的,就为了这种精神,所有穿越者必须经历这种精神行动,不然剥夺金手指,送入轮回。
先辈们都是血肉之躯,却硬生生来了二万五千里长征,而作为修炼中的国家,怎么的也必须不能少于二万五千里,不然精神如何体会?
况且群国面积算下来,差不多是家乡所在世界的海面面积那么大,加上山的皱褶,面积惊人。
回忆先辈,让单飞天十分的伤感,不过他哈市看着面前的那个人问道:“你是洪俊吗?”
抬头看了一下单飞天,洪俊瞳孔却放大了一倍,惊道:“你是?”
“终于找到组织了,不是吗?同志,我来帮你了...”
“老乡!”
洪俊激动万分,连忙冲上来握住单飞天的手。
曾今的迷茫,在看到单飞天时就已经烟消云散,而洪俊也知道了自己的使命,别人穿越都是金手指系统主角光环加身,到了自己这里却什么也没有,他都有些绝望了。
绝望的他,因为遇到这里的小混混,所以被打了半死,被丢到了街道的小巷中,静静的等死罢了。
一个穷人家的小女孩救了他(也就是绿发男吉利的妹妹),由此得罪了那些剥削阶级,被人残忍的虐待而死。
还记得,那小女孩临死前的目光,一直让他耿耿于怀,那是一种仿佛得到了解脱的眼神,让他备受煎熬。
这个时候,小女孩应该是穿着干净的衣服上学才是,而且还是要被宠成小公主才对,可是现实的她却成为了阶级的牺牲品,只因为她无权无势,生在了一个不好的家庭。
也就是在妹妹离开了人世,吉利曾一度自暴自弃,和洪俊一样都是十分的痛苦,还要接受来自哪些阶级的嘲笑和压迫,绝望曾一度支配了他们的生命。
终于有一天,洪俊终于醒悟了,自己所在的世界,何尝不是这么过来的?虽然文化不一样,可是自己能把思想传播下去啊!
一来为了报仇,二来则是因为小姑娘临走前的目光,记忆犹新啊。
还记得那天,吉利被惊醒了,只因为洪俊的那句:“我要起义!”
选择了这条路,就意味着没有了退路,哪怕现在的女王是个贤明的统治者,可是在剥削阶级中仍然没有话语权。
既然决定了起义,那就一切推翻重来,敢叫日月换新天。
算来算去,也就只有吉利和洪俊两个人是革命军,洪俊在家研究路线和地图,而吉利负责去寻找志同道合的同志(志同道合之辈)。
谁也没有想到,在自己和吉利过的欲仙欲死时,单飞天来了。
在异界,洪俊绝对不会相信那些头发颜色各异的人,却会相信同为穿越者的老乡,毕竟他们体内都流淌着五千年底蕴的炎黄之血,一致对外的思想早就烙印在了他们的记忆中,他们已经见证过无数人先辈的倒下,难道要丢掉先辈们的脸吗?
七尺男儿身,没有理由不干大事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