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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连情书都不会写的人,怎么能找到仙侣同伴!”族长这时候也不和他甩文言文了。
“你厉害,你倒是自己来写啊!”林远征这下不高兴了。
“混账小子!吾乃本村堂堂族长,若吾亲手作书却为人所拒,岂非贻人笑柄。”族长吹起了胡子。
靠,原来你是害怕被拒绝了没面子!
林远征哭笑不得,这NPC可不是一般的要面子!
好吧,写就写吧。
林远征硬起来头皮,想了一阵子,考虑到族长说话的习惯,就用文言文写到——
芦花吾妹亲启:
诗云:一日不见,如隔三秋。吾半日不见汝面,已觉人生匆匆过去百年。思念之烈,一至于此!苦恨韶光易逝,岁月难留,古人云:花开堪折直须折,莫待无花空折枝。岂非今日你我之谓乎?
吾欲与汝结为连理,白头偕老,永不相负。今日遣人往聘,芦花妹其必允我乎?
周瑜顿首
这一百多字的书信,几乎耗尽了林远征毕生的文言文修为。当他抹去了额头上的汗珠把信递给族长看时,族长只是扫了两眼书信前面的称呼,就直接给予了否定——
“不行。”
“为什么?”
林远征愤怒了。累就罢了,问题是他写完后自己感觉还非常不错,凭什么就这样被人轻易否定?那也是他的心血和劳动成果!
“芦花一个字都不认识,你这么写,她怎么看得懂?”
你妹!怎么不早说!
林远征感觉自己又一次被耍了。
“她都不认识字那你还写什么情书?你这不是没事找事吗!”林远征毫不客气地抗辩。
“本帅哥满腹诗书,学富五车,乃本地有名的大才子。不以写信这种方式,怎么能够体现本帅哥的才华横溢和卓尔不群之处?”族长捋着胡须振振有词,神情中满是自得与骄傲。
好吧,我又输了。
林远征无力吐槽了,干脆直接用大白话写了一篇——
亲爱的芦花:
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,我就已经不可救药地爱上了你。
小坏蛋,小淘气,小讨厌!你偷走了我的心,让我整晚都无法入眠!
我要让你变成我的小苹果,用你那红红的小脸儿温暖我的心窝,快来点亮我生命的火!
我要一千次拥抱你那胖胖的身材!一万次亲吻你那厚厚的嘴唇!一千万次把小猫咪一样可爱的你搂在我怀里!我要带你去看天上的星星,摘下最美丽的月亮,告诉你我对你的爱永远不会变!
嫁给我吧,芦花妹妹!芦花心肝!芦花宝贝!
爱你的周瑜
林远征一口气写完,自己都觉得要吐了。不料族长拿起一看,立即大声表示赞赏——
“这封情书感情真挚,想象丰富,手法夸张,充满了豪迈的气势和男人的魄力。特别是小苹果的比喻实在太贴切了,说出了我心里一直以来的想法。好!实在是好!”
接下来是送信的事了。
这样艰巨的任务自然是非林远征莫属了。
你总不可能指望那个德高望重地老族长自己去跑腿送情书吧。
当然,这可不是送一封情书那么简单——这可是求亲。
求亲就是求婚。
光有情书怎么能够用?
作为一个现代人,小孩子都知道要求婚除了求婚誓词之外,还必须要一样东西——戒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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